从不同的角度出发,近视眼在临床上有几种分类方法:
(1)按近视的程度①轻度近视在3.00D以内;②中度近视在3.00D一6.00D;③6.00D以上为高度近视。
(2)按有否调节作用参与①假性近视。②真性近视。③混合性近视。
(3)按近视病因、病程分类
①单纯性近视眼是除近视外无其他眼部病变。多见于青少年,20岁左右基本停止进展,其发病与遗传及环境因素有关。通常为轻、中度近视,一般低于一6D,戴用合适眼镜可获得良好的矫正视力。
②病理性近视眼为遗传眼病,为常染色体隐性遗传。多为高度近视,可达一10D或一20D,眼轴过度伸长多伴有眼部退行性变。视力差,即使配镜也往往不能得到正常的矫正视力。发病较早,20岁以后近视仍继续加深。